密宗道次第廣論


密宗道次第廣論卷一
總明入聖教次第不同諸門品第一之一
一切生中,以大恭敬稽首歸依諸善尊長及至尊妙音足蓮。
恭敬頂戴師足蓮 哀愍正授無垢道 著有滯滅衰能斷
誠禮諸善知識足 如淨空中現彩霞 滅諸戲論而不動
現諸天眾無央身 願壇輪主恒攝持 盡佛所說諸密處
無餘結集持明主 我今敬禮威力尊 諸魔眷屬應斂
聞說佛父妙音尊 欣然舉目微顧視 皆能授與最勝慧
通達甚深佛密意 久遠恒依為本尊 終不棄捨更依餘
惟願慈悲妙智藏 今我妙果得成就 有欲如續義所釋
依之如理修行者 譯師智達無盡教 亦曾為此久勸請
福賢威嚴眾生欽 荷負吉祥金剛乘 意欲咸令遍十方
眾亦數數而勸請 得少便足迷經意 不以淨理觀教義
或有多聞不勤行 彼等不能令佛喜 諸如正理善學教
先覺妙行感我意 我今為明先覺規 故於此事而策勵
剎生俱生及咒生 空行視我如母子 哀愍恩施諸成就
消滅一切諸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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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宗道次第廣論卷一
總明入聖教次第不同諸門品第一之一
一切生中,以大恭敬稽首歸依諸善尊長及至尊妙音足蓮。
恭敬頂戴師足蓮 哀愍正授無垢道 著有滯滅衰能斷
誠禮諸善知識足 如淨空中現彩霞 滅諸戲論而不動
現諸天眾無央身 願壇輪主恒攝持 盡佛所說諸密處
無餘結集持明主 我今敬禮威力尊 諸魔眷屬應斂
聞說佛父妙音尊 欣然舉目微顧視 皆能授與最勝慧
通達甚深佛密意 久遠恒依為本尊 終不棄捨更依餘
惟願慈悲妙智藏 今我妙果得成就 有欲如續義所釋
依之如理修行者 譯師智達無盡教 亦曾為此久勸請
福賢威嚴眾生欽 荷負吉祥金剛乘 意欲咸令遍十方
眾亦數數而勸請 得少便足迷經意 不以淨理觀教義
或有多聞不勤行 彼等不能令佛喜 諸如正理善學教
先覺妙行感我意 我今為明先覺規 故於此事而策勵
剎生俱生及咒生 空行視我如母子 哀愍恩施諸成就
消滅一切諸障礙

若有殊勝大乘種性,為善知識之所攝受,於諸共道已善修習,由大悲心最極發動,急欲救度漂流生死諸有恩者,則當趣入甚深捷徑、金剛大乘,速疾施與一切有情,唯一依處:佛世尊果。故此當說大金剛持道之次第。

甲一 明唯佛教是求解脫之道
若已觀察自他廣大利益,則知非可僅為一生求樂遮苦而依世間耆老所啟法則。為求後世所有勝道,非諸有情所能隨喜,是由違諸世間言說所依,愛他勝自大菩提心。要當起修菩薩大行,依行證得希有勝果,下至一呼一吸亦成利生廣大方便,是能資育一切眾生根本。妙名普聞三地,謂佛世尊所說聖教,如〈雜讚〉云:「安住無邊際,生死大海中,貪等極暴惡,大鯨噬其身,今當皈依誰?若誰畢竟無,一切諸過失,若是一切種,諸功德依處,則諸含識者,應即皈依此,讚此恭敬此,住其聖教中。」理雖如是,然毗劫囉等自實不知真解脫道妄以為知。由彼我慢毒水所醉妄稱大師,離諸善逝善說法外,別說諸法真實,造諸異論立相似道,教誨諸欲求解脫者,故當了知唯正等覺及彼聖教,并於聖教如理行眾,是諸樂解脫者大師正道趣解脫伴。離此法外,諸餘大師教法學眾則非如是。於皈依處得決定解不被引轉,是則能知唯佛聖教是諸樂解脫者所行道階。又此定解,慧力強者,當求正量所引堅固定解。慧力劣者,唯是分別覺意,仰信而已。如〈超勝天讚〉云:「我非朋佛說,非瞋數論等,若所說如理,奉彼為大師。」謂於自他大師教法,應離朋黨及捨瞋恚,觀察彼二誰為善說誰為惡說,誰於成辨所化二利方便,有真能立即是應取,爾時二宗教典是否實義屬所觀察,非所諍事即為能立。是故唯以正理而分是否真實。觀察之理,若依補特伽羅生起次第,則於現時先得增上生已,後乃能得決定勝果。然若觀察某經所說成辨有情二種義利是否欺誑,則應先以正理成立決定勝果主要義利是不誑已,次乃比知庸常所得現事無欺。此是智者之所共許。〈釋量論〉云:「正義無欺故,亦比知所餘。」〈四百論〉中亦云:「若於佛所說,不現事生疑,當依於空性,令彼唯信此。」由我執故,結生相續生死苦蘊,由達無我證解脫果。能趣解脫諸次第等,須以正理而善成立。正理論中以理成立,有說彼等是諸異生極不現事,故能立者唯依教量。此說不啻自出皈依之過,「我捨餘大師,皈依佛世尊。」此唯隨自欲樂而說,全無真能立故。以於爾時教非能立,自許無有能立理故。若唯依教,自他大師所說有無前世後世,蘊常無常,有無我等教義不同,何者應理何者非理。自宗論師若與他宗論議,則亦不能成立自教清淨。諸說極不現事之教,非有事力正量之所能成,彼義須以三種無倒觀察,清淨正因而善成立。立彼相時,須以理成,不得自許教為能立。今唯略示門徑廣說如餘。他宗教典開示有情真義利者,前後相違。如說自性大自在等,體是常住作生死者,復許求解脫者,修道之後解脫生死。若因是常,則應終不可滅。若未能滅生死正因,決定不能滅生死故,如是若破無我正見,而說斷生死縛得於解脫,亦成相違。如前所說,若未了解自宗大師等三,是樂解脫真皈依處,與此相違餘大師等,非真皈依。則於自皈依處,不生堅固專一覺慧。生此覺慧要以正理觀見二宗諸德失故,至於有無外道非關緊要。諸廣慧者,欲生殊勝皈依覺慧,當如前學。以是應知七部論等諸正理論,是於自宗大師佛陀及佛教證二種正法。并於如理修正法者,引發真誠廣大恭敬最勝方便…。
宗喀巴大師(1357~1419)
被喻為第二佛的宗喀巴大師(1357~1419),是藏傳佛教格魯派的開山始祖、偉大的宗教思想家和改革家,也是文殊菩薩的真實化現。在十四世紀西藏佛教墮落之際,開啟復興戒律、重視學習的風潮,建立先顯後密的修行次第,制定五部必修大論,舉辦嚴格的辯經與考試制度,強調聞思修三者並重。

1402年,宗喀巴大師在止貢法王、勝依法王及前後藏善知識勸請下,寫下《菩提道次第廣論》奢摩他之前的章節;原本宗喀巴大師打算停筆,文殊菩薩立刻現身請他繼續毘缽舍那章節,並在虛空顯示甚深空性義理,以利益末法眾生。

譯者簡介
法尊法師
法尊法師是中國近代史最偉大的譯經師,1902年生於河北深縣,1920年離家前往五台山出家,法名妙貴,字法尊,十九歲因聽聞大勇法師開示《八大人覺經》等經典,觸動法師除自了生死,更應擔負起弘揚佛法的使命,由此奠定譯經志向。

法尊法師一生譯著超過一百二十部,幾乎涉及所有佛學層面,著名的如《菩提道次第廣論》、《密宗道次第廣論》、《入中論》、《入中論善顯密義疏》、《現觀莊嚴論金鬘釋》、《辨法法性論》、《集學論》、《釋量論》等,對漢地學習藏傳佛教具有重大貢獻。
作者:宗喀巴大師 
編/譯者:法尊法師 
出版發行:大千出版社 
ISBN:957-8231-15-6 
出版日期:1999.09 
再版日期:2005.09 
語言:繁體中文 
裝訂:平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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